第一条 依据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招生录取文件以及《2018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调剂办法,指导各学科做好调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白朴存
副组长:陈红霞
成 员:冯小虎、孙鹏文、冯海全、程海鹰、白福忠、唐术锋、薛俊芳
秘 书:高晓娟、曹婧华
第三条 调剂比例为 1:1.5
第四条 第一批调剂时间为3月23日00:00----3月25日12:00。
3月23日、24日、25日调剂名额占总调剂名额的比例为7:2:1。
3月23日和24日截止时间为18:00、25日截止时间为12:00统计当日调剂信息,上报研究生院通知考生。当日未完成的调剂名额递增到第二天使用。
第五条 学院重点考虑考生的专业背景、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等因素,具体按照表中调剂细则择优选拔考生。
初试基础课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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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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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成绩×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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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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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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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背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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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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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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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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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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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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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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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分数=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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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本办法由内蒙古工业大学机械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