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各专业及各实验室:
为了推动我院本科生创新性实验实践活动的开展,提升学生的科研能力,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发〔2016〕22号)及《关于2019级本科生申报院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教发〔2019〕147号)的相关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0年度“机械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本次项目申报对象为我院2019级在校本科学生。项目申请人原则上为学有余力、学习成绩较好、且具备初步科研和动手能力的学生。项目须以团队形式申报,每个团队由3-5人组成,每名学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
2.项目由学院各专业及实验室负责推荐,每个项目均需配备一名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开展项目研究。
3.项目期为1年,学生需充分利用课余及节假日时间完成研究计划,不得占用正常课堂教学时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项目结题。
二、申报程序
1. 2019年12月30日前,各项目申请人完成项目的选题、指导教师及成员的确定工作,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机械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签字后将申请书纸质版1份提交至学院三创中心,并在平台系统中上传电子版。(项目申报立项网址: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http://sjgl.imut.edu.cn)
2.2020年1月6日前,学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审,确定项目和推荐排序。
3. 学院将从最终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
三、项目经费管理
1.院级项目经费由学院资助,其中每个项目资助1000元,具体资助金额以立项通知为准。
2.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实验材料费(包括大创实验相关耗材、药品、化学试剂,工具等)。
3.学院批准的项目经费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做好项目经费的使用记录。项目经费报销工作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报销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资助经费总额。
4.对于因各种原因终止或被撤销的项目,学院将冻结其项目剩余经费,并停止后续拨款。项目经费逾期未使用完的,根据上级财政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收回。
5.学院对项目经费实行监督管理,保证其使用科学、合理、高效,并接受审计部门监督。
四、组织与管理
学院负责院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评审、日常管理和结题工作。学院根据本单位项目管理细则,协调落实项目开展所需的条件,给予经费支持,协助解决项目进行中遇到的问题,并认定项目参与学生的“课外创新”学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