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部、办公室: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内工大党发〔2012〕11号)文件精神,经2017年12月13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通过,组织部、人事处审核备案,报请分管校领导同意,决定:
一、拟聘任海梅同志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任职时间从2017年12月13日算起。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3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机构设在机械学院办公室(工程技术楼A座机械学院215A室)。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电 话: 6575472
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机械学院委员会
内蒙古工业大学机械学院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