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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信息]机械学院2013-2014学年贫困生认定方案
2013-09-12 17:57   机械学院 院学工办

机械学院2013-2014学年贫困生认定方案

各位老师、同学:

我校自2007年秋季实施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惠及面广、资金投入大、资助层次分明,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新资助政策体系中的基础工作,是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的依据。我院定于九月中旬开展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班级应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校发2007 [85]号,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教育管理制度汇编的第132页)。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现特制订我院本学年的贫困生认定方案。

一、各班级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总结以前年度认定工作中经验,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旗(县、市、区)民政部门提供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自治区确定的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订本班级本年度认定工作方案。在认定工作方案中制定认定标准时,应特别关注来自云南、青海甘肃地震灾区、东北洪涝和南方干旱灾区的学生,未获得生源地贷款的贫困生,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突发事件致贫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各班级先成立本班级贫困生认定小组(要求:组长及副组长各一名,其他成员8名。认定小组的成员应尽量具有代表性或为非贫困生)。认定小组须对本班级对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相关内容认真审核,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全面性。班级贫困生认定工作组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认定工作。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为一般困难(A级)、困难(B级)和特殊困难(C级)三个档,原则上将以上三档比例设定为1:2:3。全班贫困生的人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30%。在上报的每个贫困等级中,学生与学生之间应给出明确的排名(如在C级中的排名为:C1,C2;如在B级中的排名为:B1,B2,B3……;如在A级中的排名为:A1,A2,A3……。)。

四、因学院要保证学生信息录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的准确性,以后的各项资助政策将以录入信息为依据。学院统一管理各班级认定的《申请表》和《调查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同时交一份手写的贫困申请。

五、时间要求:于9月13日报送各班级的贫困生认定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各成员名单;9月16日前上报贫困生的所有材料(附有贫困生登记表:有认定成员签名的纸质版和电子版);9月23日---9月26日为学院公示期。

六、各班级对学生要加强教育与引导,使学生能够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在认定工作中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真正经济困难的学生身上。

2013月9月10

机械学院学工办

附:认定小组组长: 弓常青

认定小组副组长:赵恺

认定小组成员: 齐向东 董满在 甘世明 周晶 海梅 孙志强及各班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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